天下最美的草原在呼伦贝尔,得名于自天而降的两泓清水,呼伦湖与贝尔湖,浇灌哺育着40万平方公里的黑土地。草原青青在夏季。一场新雨,跟着一阵微风,青草婆娑起来,忽摆忽动,忽俯忽仰,歌态轻柔,舞姿妙曼,层层碧浪卷向天边,使整个世界变得芬芳。朵朵白云似簇簇玉莲,凝结在半空一动不动,阳光拂来,将绿野戳点得深一块,浅一块,而无论深浅,永远是本色。一群群棕色的马、黑色的牛、白色的羊,如同一堆堆撒落在巨大绿毯上的黑白珍珠,使人不忍拾起,反倒走过去,尽可能近些,去倾听最原始质朴的语言。这里水量充足,除了牧场,还有大片的沼泽,上面勃勃生长着丛丛灌木,碧森森、翠茸茸,一直伸向层层远山。蒙古人为何爱摔跤?置身于诗画般的草野里,我也想一不留神摔几个跤,再向前滚几米,让身子沾上洁净的露水。
草原的林,特别的珍贵。世上草原分为森林、草甸、典型、荒漠四个等级,森林草原最高。草原人告诉我,草原有森林,如同沙漠中有了水,在他们心中,是一种依靠,是一种力量,每当压力陡升时,他们就会想起身后的林。 呼伦贝尔莫尔道嘎的林区,规模全国第一,6000平方公里,主要生长落叶松与樟子松。但最令人惊撼的,是这里漫山遍野的白桦林。亿万棵粗细均匀的白桦,一团团、一片片从大兴安岭铺天盖地、排山倒海倾泻下来,在坡上、草中、水旁、路边找好自己的位置,风姿优雅、亭亭玉立,像玲珑剔透的女儿国。茫茫的白色林海,潮潮的树脂清香,穿行其中,恍如梦国你会哼着俄罗斯民歌,你会不知不觉想起静悄悄的黎明,你会在娇翠翠的林中等待着暖融融的夕阳。这便是草原的林。
草原的歌,特别地悠长。秦腔之所以顿挫高亢,是被直上直下的黄土高坡逼出来的;越曲之所以流转细腻,是被如花似水的秦淮烟柳拂出来的。而草原的歌,是牧者骑着马,立在草丘上,举目所及,浩空如洗,红霞如练,无边无际的绿海将你的思绪扯向与蓝天相接的地方。马头琴凄婉悠扬,蒙古包星星点点,骏马低嘶,流水安详,牧者开始唱了。 歌声, 不徐不疾,缓缓送出,每个曲调,每句歌词,都拉得长长的,远远的,想让整个草原听见,想让天空的飞鸟听见,想让心中的人听见,因此要慢慢吐气,音色浑厚,尽量让歌声更持久些,更悠长些。越过起伏的草丘,搭上飘浮的流云,云那边,无论多远,依然是你的家乡、你的牧场、你永远依恋的地方。这便是草原的歌。
草原的酒,特别地凛烈。草原太大,大得怕人。男人们骑着马,奔跑得太远,就感到空寂,就想找人聊聊,好不容易聚上几个,第一件事就是喝酒。在草原,没有会喝不会喝,只有敢喝不敢喝。撕着羊肉,挥着豪情,一口一口喝下去,碗碗见底。江南水乡的女儿红,是在船上,就着精美的小菜慢慢喝的,那是书子的品味;藏域雪山的青稞酒,是在高原,就着珍稀的藏红花匆匆喝的,那是热血的能量。而在草原,人最大,昂扬七尺,与天相接。通过人,天与地缩短距离;通过酒,人与神和谐相处。他们之所以喝起来不要命,是因为不怕醉,了不起一头倒下,背靠松软的草地,头冲碧蓝的苍天。作为草原男儿,他们在醉倒前最想弄明白的一件事,就是自己是否真的无愧于天地,无愧于朋友,无愧于这纯美壮烈的酒。这便是草原的酒。
草原的花,特别地耀眼,在北京,五光十色的广告牌闪得人们视觉麻木,万紫千红的温室花展耀得人们无所适从。巴黎顶尖服装师,将最流行、最永恒的颜色,永远赐于黑白两色。这是因为,在浓重纷杂的氛围中,最简单的线条与最原始的颜色,才能让人记得住。那大气磅礴、苍茫壮阔的草原,从初春的嫩绿到晚秋的黄绿,永远是单一的色调。如果行走间,偶然发现一丛不知名的野花,你都会格外珍惜地跑过去,注视着她,判断着她,鉴赏着她,因为空旷的绿海中,唯有她,显得最耀眼。在呼伦贝尔,你的心会被那些平日经常忽视的白芍药、红百合、紫飞燕、黄野菊紧紧抓住,流连驻足,萌生情趣。采摘几枝,轻嗅几次,丝丝幽香,一汪灵气。世上皆醉我独醒,万木皆绿我独艳,此为花的最高境界。无论品种之贵贱,只要她能懂得在哪里开,为什么而开,就是世上最聪明的花。这便是草原的花。
这样的草原,将使人顿悟生命的苍白, 将使人抓住美丽的瞬间; 这样的草原,毫无遮拦,四面皆敌,向后退无险可守,向前冲就是生命;这样的草原,使人不能停顿,停顿意味着死亡,需不停地奔驰,以远离寂寞与恐怖;这样的草原,只会产生站着的强者与倒下去的死者,而不会产生庸者;这样的草原,最像海洋,最具张力与霸气,一旦前进,就不可阻挡;这样的草原,永远属于骑马的民族,而马的精神,即是草原人的灵魂。为了追杀那个屡败屡战、英勇不屈的花剌子模国的王子扎兰丁,成吉思汗召来他的爱将速不台与哲别,让他们向西追。速不台问“我们要追多远”?成吉思汗望着西边陌生的荒野,手轻轻一挥:“见到大海为止”。几万骑士,风驰电掣顺着大汗手指的方向追下去。整整两年,一直杀到地中海,扎兰丁没追到,身后是大片大片冒着黑烟、被征服的欧洲土地。
骑马的民族统称游牧部族,起源于草水最繁盛的地方。自己的草水枯竭,就整族迁移,去抢别人的草水。不断的迁移与混合,草原强大的部落文化形成了,充满着野性与力量。中原之所以提早进入农耕文明,得益于大禹治好了黄河与长江。川流不息的水源永不枯竭,人们不再迁移,安居乐业,改牧草为种粮,变牧民为农民,渐渐发展到城市,成为国家,酿造出中原文明。草原文化与中原文明之间区别的象征,是那条举世闻名的万里长城。这条历经中原十几个王朝修建的厚厚城墙,阻断了来自草原急风骤雨般的马蹄声,两种文明在此进行血与火的碰撞。杀杀伐伐几千年,草原雄骏的铁骑多次冲破长安诗人们软弱的臂膀,越过长城,越过黄河,甚至越过长江,称王作寇,驰聘天下。在攻破长城入主中华的草原部族里,呼伦贝尔草原出去的尤其之多。也正因为如此,全中国长城总长10万华里,而内蒙界内竟有3万华里。南下,继续南下,是许多代草原人的梦,长城里面的诱惑太大了。
当这些剽悍、豪迈的草原人在中原建立王朝后,出于某种自尊或自卑,都刻意用异域文明来抵挡中原文明,但撑不了多久统统失败。他们终于承认,精工细作的美肴的确比马血羊肠好吃的多。他们渐渐习惯了锦衣华车与繁文褥礼。他们扔掉了喝马奶酒的大碗,换上了春江花月夜的小玉杯,开始吟诗作对了。两千年来,凡在军事上战胜中华的少数民族,最后都在文化上成为中华的子民。大中华文明也并非仅是汉人的文明,是与诸多草原文化集粹而成。西晋末年,五胡乱华。百余年后,鲜卑族攻灭了长江以北胡汉各国,建立了强大的北魏王朝。该王朝中期,魏孝文帝酷爱中华文明,为了使鲜卑人永远抛掉草原,他将首都迁到中原,强令所有草原部族换上汉人的衣服,学习汉人的礼法,精研汉人的文化。甚至让皇族———包括他本人,统统改为中华姓氏,胡汉彻底相融为一家。之所以单举鲜卑人的例子,因为鲜卑人的祖先,正起源于呼伦贝尔嘎仙洞。
呼伦贝尔作为“中国北方游牧民族的摇篮”,道行还深着呢。首先,公元10世纪初,契丹族建立辽王朝,占领并统治了北京184年,北京于938年还成为辽国的南京。现在城里的大觉寺、天宁寺、牛街礼拜寺,全是那时建的。契丹族就起源于呼伦贝尔;其次, 女真族于1115年建立了金王朝。他们将南宋的小朝廷赶到杭州以后 ,便于1153年定都北京。史载,“北京为都城,始于金”。现在的卢沟桥、钓鱼台、广济寺全是金王朝的遗迹。女真族也起源于呼伦贝尔;再其次,就是众所周知的元蒙帝国了。1267年,忽必烈将首都从和林迁到北京,被全世界尊称为元大都。因为那是蒙古人最鼎盛时期,半个世界的疆域已被成吉思汗的子孙们分为四大帝国,忽必烈是四大帝国上的共主。此时,冰封了好几个世纪的欧亚陆路藩蓠,终于被彻底打通,商旅不绝于途,马可波罗就是这时来北京的。蒙古族人还是起源于呼伦贝尔。如今,阻挡草原大军的长城已残败不堪,心中那条民族隔阂的长城也早已不复存在。人们爬长城,是为了怀古远眺;人们去草原,是为了寻幽揽胜。天下坦诚之人,一定会喜欢呼伦贝尔的壮阔;天下勇敢之人,一定会赞美呼伦贝尔的奔马;天下静修之人,一定会赞美呼伦贝尔的清新;而天下诗歌之人,一定会后悔自己没生长在呼伦贝尔大草原。唯有在这里,写诗作曲的,才会体悟到“人还是人、马还是马、草还是草,云还是云。”
无论草原的歌声如何悠长,草原的舞蹈如何矫健,草原的民俗如何浓郁,草原的风光如何绮丽,草原的鲜花如何明艳,草原的河水如何灵秀,草原的骏马如何写意,这一切,都只能产生在草原。没有传统,等若没有祖先;没有特色,等若没有尊严;世上一切青青的生命,如果变得枯萎,那一定是离开了草原。我们将在大地找个支点,用柔柔的白云,湛湛的蓝天,为中华,也为子孙,永远托起这块青青的草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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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者按:
长时间关注环境保护的潘岳,2001年夏在呼伦贝尔草原,写出《托起草原》这篇散文。作者站在人文的角度,对呼伦贝尔的博大精深与无与伦比的自然美,进行了淋漓尽致的刻画,并给予了意味深长的思索。
潘岳,男,1960年4月出生,汉族,江苏南京人,历史学博士,副研究员。曾历任经济日报资料员、中国环境报记者组组长,国家空中交通管制局研究室副主任兼机关团委书记,北京房山区委外联处处长兼外经委副主任,中国技术监督报社副总编辑,中国青年报副总编辑,团中央中国青年研究中心主任,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,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、党组成员,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、党组成员,2003年3月起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、党组成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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