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位于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最北部的敖鲁古雅河畔。“敖鲁古雅”为鄂温克语“杨树林茂盛的地方”之意。敖鲁古雅鄂温克人是在300多年以前从列拿河一带迁到额尔古纳河流域的,当时有700余人。在列拿河时代,他们就开始驯养和使用驯鹿。后来由于列拿河一带猎物少了,他们便顺着石勒喀河来到了大兴安岭西北麓的额尔古纳河流域。他们常年生活在深山密林,穿兽皮、吃兽肉,住“撮罗子”,受外界影响较少,在解放前基本仍处于原始公社末期氏族公社的阶段。解放后,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,敖鲁古雅鄂温克人彻底结束了不分冬夏穿兽皮、餐风露宿的原始生活,在奇乾建立了奇乾鄂温克族乡人民政府。1965年9月1日,35户鄂温克猎民迁到敖鲁古雅河畔安家,实现了定居。
在长期的狩猎生产和生活中,形成了自己的独特的民族习俗。
住 房:鄂温克猎民行猎时住“撮罗子”。鄂温克语为“西格勒柱”,是“用小杆搭的房子”之意,素有“仙人柱”的美称。它圆形尖顶,是用25~30根落叶松杆搭起来的,它是伞形的窝棚,高约3米,直径4米左右;每根落叶松都要去皮,一头削尖,形状很像“标枪”。它有大小之分,较小的能睡四五人,较大的能睡七八人。定居的猎民在乡里住砖瓦房和木刻楞房。
饮 食:鄂温克猎民的主要食品是面食和肉类。狍子、犴、鹿、野猪、熊、灰鼠及飞龙、鱼等,是他
们常用的美食。常做煮肉、烤肉、烧肉、肉干等。驯鹿奶茶是他们常年的饮料。他们食用的野菜主要有野葱、野芹菜、野韭菜、黄花菜、蘑菇、笃斯、红豆、山丁子、稠李子,既鲜食又加工贮存,供常年用。他们还常熬笃斯酱,作为面食的佐料;面食一是油炸面食,二是和好面发酵烙成不加碱的“格列巴”(烙饼)
服 饰:行猎的鄂温克人在穿犴皮衣裤,夏季穿去毛的犴皮衣裤。鄂温克族妇女现在用多种布料做成裙子,大圆领,领边用不同颜色的布镶成,格外美观。裙中间有掐腰,显示出女性的线条美。鄂温克人的帽子用犴、鹿、狍头皮做成,以灰鼠皮或猞猁皮做里,戴在头上既轻便又暖和。出猎时便于伪装,可以迷惑动物。靴子有带毛的、不带毛的犴腿靴;手套也分带毛的、不带毛的,手背上用犴筋绣上花纹,美观大方。被是用狍皮制成,轻便、暖和;褥用犴、鹿、熊、猞猁、野猪各种皮做成,还有犴腿毛皮褥子。此外,还有犴皮腰带。现在青少年的穿戴和内地一样,只有在一定场合才穿民族服装。
节日:鄂温克猎民的传统节日是每年6月10日的“斯特若衣查”节。鄂温克语“扭木克”,“欢聚丰收”之意。猎民以“乌力楞”为单位带上最好的猎品,互相交换。节日里举行宴会和歌舞,也有进行订婚和结婚的。春节期间,鄂温克猎民回到定居的地方,同汉族人民一样按照传统的民族形式欢度佳节。定居节,是鄂温克猎民最隆重的节日,节日定在每年的9月1日。节庆时要举行庆祝会、篝火晚会、座谈会,表达定居的喜悦。每隔10年要举行一次庆祝建乡和定居的节日,更是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。1994年起每年6月18日,是鄂温克族的“瑟宾节”,意为“欢乐祥和”。这一天像欢度“春节”一样隆重、热烈和喜庆。
待客习俗:男人在“撮罗子”里可以随便坐,一般坐在右首,从哪边进,从哪边出来。妇女坐在左首,但不准越过“勺纳”杆,即在“撮罗子”内中间交叉的两根木杆,主妇即使需要越过,也必须从原来的路线回来,不许违背这项规定。来了尊贵的客人,可以坐在供奉玛鲁神的位置。每当有客来时,男女老少全家出迎,行执手礼,让进“撮罗子”,席地而坐。然后慰问一番,升起篝火,煮肉烧茶做饭。以鹿、犴的胸脯肉、脊骨肉、肥肠及驯鹿奶等食品招待客人。就餐时,拿出上好的酒具,由老者举杯让酒。
鄂温克猎民的婚姻,实行氏族外婚的一夫一妻制。婚事从提亲到结婚分四个程序:
求 婚:由于氏族外婚,氏族间彼此约定在某地汇合,届时举家如约前往,双方互赠礼物,举行宴会。
订 婚:恋爱时男女双方愿意,委托媒人介绍。由媒人带一瓶酒到女方家,先说明来意,然后拿出酒来给女方父亲敬酒。女方父亲喝酒,亲事就算成了,反之,就没有订成。一般情况下父母没有不同意的,但一开始都要假装不喝,要媒人多费些口舌,把男方的品德、长相和本领介绍清楚,觉得满意了再喝酒。喝酒时,按习惯要把女方“乌力楞”所有的人请来参加,同时商定一个地点为汇聚地方,并由女方父亲做出婚期决定。订婚后,男方按惯例要赠送一些驯鹿、灰鼠皮和酒作为彩礼。结 婚:结婚时,男方的“乌力楞”不管离女方多远,也一定迁徙到靠近女方的地方。结婚那天,新郎及其父母都要到女方家去,同时还邀请两个氏族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和男方“乌力楞”的全体成员。走在队伍前面的是一位拿着“玛鲁神”的老人,其后是新郎,再后是男方的父母和“乌力楞”的人们,最后是牵驯鹿的人。女方也以同样的队伍来迎接。新郎和新娘相遇后,先和“玛鲁神”接吻,然后两人拥抱接吻。女方赠给男方一个叫“阿勒玛勒”的桦树皮盒。盒呈长方形或圆形,上边镌刻驯鹿头像,涂有各种颜色,象征着吉祥幸福的礼物。男方也要送一块手帕或一双手套作为回赠。接着新娘从男方带来的驯鹿中挑两头最好的,两人各牵一头绕女方的“撮罗子”走三圈,最后大家都进“撮罗子”喝喜酒,直到夜晚酒宴结束,举行婚礼。
婚 礼:当举行婚礼时,在河滩谷地燃起一堆称之为“欢乐之火”的篝火,然后人们把新郎新娘从“撮罗子”里簇拥到篝火边,并以火为中心围成一个半圆圈,由一个主持婚礼的长者宣布婚礼开始。先由婚礼主持者用桦皮杯斟满两杯酒,交由新郎新娘泼在火里,表示对火神的尊敬。接着再次斟酒,新郎、新娘向双方父母敬酒,然后两人互相拥抱接吻,手挽手和所有参加婚礼的人拉成一个圆圈载歌载舞,尽兴而归。新郎留在女方家,与新娘度过初夜。第二天早晨,新郎领着新娘回到自己的“乌力楞”。女方的人们送行,还带着新娘的驯鹿群,新娘到新郎家就算正式嫁给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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